中国姐妹在日遇害案续:东京高院撤销一审判决,发回重审
原标题:中国姐妹在日遇害案续:东京高院撤销一审判决,发回重审
中国福建姐妹两人在日本遇害 嫌犯被要求假结婚
岩崎龙也一审被判处23年有期徒刑。图片来源:新京报动新闻截图
新京报讯(记者 王洪春)中国姐妹在日本遇害一案有新进展。日本共同社4月19日报道,对因涉嫌杀害中国籍姐妹并抛尸山中而被控杀人、弃尸等罪名的日本无业人员岩崎龙也(41岁)的上诉,东京高等法院当日做出判决,撤销横滨地方法院处以23年有期徒刑的一审判决,发回重审。
新京报此前报道,中国籍姐妹陈宝兰和陈宝珍分别于2009年、2012年赴日留学。2017年7月11日晚,其家人向中国驻日本大使馆求助,反映两人失联。事后,日本警方逮捕了陈宝兰生前工作的餐饮店的顾客岩崎龙也。
检方起诉书称,2017年7月6日,岩崎龙也闯入陈宝兰(当时25岁)及其妹妹陈宝珍(当时22岁)居住的横滨市中区某公寓,压迫两人颈部致死,并将尸体装入旅行袋搬出,于7日连包一起遗弃在神奈川县秦野市的山林。
2018年7月20日,日本横滨地方法院判处岩崎龙也23年有期徒刑。要求判处死刑的检方和主张无罪的辩护方均提起了上诉。
据日本共同社4月19日报道,东京高等法院当日作出判决,撤销一审判决,发回重审。报道称,东京高等法院认定,作为量刑标准的过往案例与本案类型不同,出现了错误,报道称,法院的认定或可解读为,要求根据过往案例判处更重的刑罚。
在去年7月的一审判决中,地方法院以“未使用凶器的单独行凶杀害多人案没有在陪审员审判中判处死刑或无期徒刑的案例”为由,选择处以有期徒刑。
东京高等法院审判长中里智美认为,一审中作为判断标准的案例都是发生在亲属间的案件,“与本案属于完全不同的类型”。此外,鉴于被告人使用了相当大的力气压迫被害人颈部,中里认为“与使用凶器的情况相比,危险性没有质的区别”。
新京报记者 王洪春
编辑 周世玲 校对 陆爱英
(责任编辑:金门县)
-
” 其中,最重要的是“车、牌、充、停”四件事。...[详细]
-
跟我有什么关系? 是吗?近几年创业失败的却是尸横遍野。...[详细]
-
为什么人们会痴迷于养猫?不光是无法抗拒的可爱,更多的还是陪伴
并从其他两个广告系列中,执行搜索字词添加为完全匹配。...[详细]
-
当时我们说了一句什么话?有时候并不是他们(巨头)干了,我们就没有生存的空间。...[详细]
-
对他们来说,失去一份工作不仅仅只是失去了一份收入,他们失去的是幸福的保证。...[详细]
-
对于创新,像我们这样的平台公司,在座大多数可能会用到运营,用运营推动业务。...[详细]
-
在2017年,只有头部、腰部和垂直大号,才可能看到希望,其他的很可能回到原点,或者沦为炮灰。...[详细]
-
作为MCN机构,魔力TV负责为这些IP承担资金支持,创意孵化、节目招商、全网发行、品牌推广等业务。...[详细]
-
当时,白山的很多员工都私下嘀咕“任务能不能完成”、“公司能不能挺过去”。...[详细]
-
毕胜估计,乐淘2011年销售额会接近5亿,2012年会突破10亿,如果目标达成,乐淘就可以考虑上市。...[详细]